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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丽水:信用分级导入 评价多元应用 以信用奖惩赋能文旅执法提质增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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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前,文化市场呈现业态交织融合、监管场景多元、主体数量增大的复杂态势。面对“大文化、大市场”的执法格局,以及传统“人海战术”式监管难以为继的现实挑战,丽水市文广旅体局运用系统思维,将信用建设全面融入行政指导、行政检查、行政处罚、行政服务全过程,着力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全周期行业监管体系。 一、信用领航,“柔性执法”更显温度 一是入企服务,指导前置。坚持预防为先,将信用指导、政策宣传、合规指引融入行政执法前端,靠前一步组织“开业第一课”。如2025年市区某游泳场馆正式营业前,主动联合卫健委开展跨部门入企指导,帮助企业完善管理制度,指导企业信用建设,协助排查风险隐患,有效提升企业“知信、守信、用信、增信”意识。 二是承诺先行,事前预防。落实“承诺、示诺、践诺”机制,督促市场主体自觉守诺。如在“全国群众身边具体实事”整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、强制消费等问题集中行动中,组织丽水市旅行社协会、丽水市导游协会制作行业自律倡议书;指导旅行社签订《企业信用承诺书》,面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,形成行业(企业)信用“软约束”。 三是包容审慎,合力助企。立足企业视角,携手呵护企业信用。秉持“首违不罚、轻微免罚”原则,对符合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有关条件,情节轻微且能及时纠正、未造成危害后果的行为,落实批评教育、指导约谈,既维护法律权威,又保障企业信用等级。对部分可能面临列入严重失信主体的行为,视情二次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,充分告知信用影响,切实维护企业利益。 二、信用筑基,“靶向执法”更有力度 一是分级分类检查。对全市1500余家文化市场主体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管理,依据信用等级确定执法检查频次。落实《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管理规定》《浙江省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(试行)》《浙江省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(游泳)场所信用监管管理办法》,对信用优、风险低的企业减少检查,对信用差、风险高的企业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,实现信用分级与执法监管有效联动。 二是明确重点检查。依托企业信用档案,动态识别高风险领域及重点监管对象,实现执法精准定位,提高行政执法靶向性。如针对盗版侵权、低俗内容传播、无证经营等失信高频领域加大市场整治力度,切实提高执法质效。截至9月底,全市文化市场行政处罚立案60件,罚款24家次,罚没90余万元,停业整顿1家次,吊销许可证1家次,有力维护文旅市场秩序。 三是严格规范检查。坚持“非必要不检查、无计划不检查、检查应联尽联”,既避免过多重复扰企,又保障必要必需监管。全面推行“扫码检查、无码拒检”机制,企业通过扫码即核验任务合法性、执法人员资质及检查依据,并对检查过程进行评价,实现执法检查全程可溯、阳光透明。今年以来,全市文旅系统涉企检查535家次,涉企“综合查一次”实施率88.65%,执法亮码率达99.8%,执法满意度明显提升。 三、信用建模,“执法惩戒”更具深度 一是管理“闭环化”。对实施行政处罚的市场主体,落实行政处罚决定书、合规指导建议书、信用修复告知书“三书同达”机制,同步开展助企信用修复服务活动,引导“被动接受处罚”转向“主动修复信用”;对行业失信主体,借力信用平台数据共享,认真组织市场失信主体认定,动态更新企业信用档案;对执法惩戒终止、信用指标达标的市场主体,依法重构信用等级,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。 二是应用“多元化”。推动信用评价结果在行政许可、招标投标、评优评先、资质评定、财政补贴资金安排与拨付等工作中深度应用,如《丽水市区民办博物馆补助实施细则》规定,兑现补助资金前,须对民办博物馆近两年的信用状况进行审核;旅行社申报地接业务奖励需提前查核企业纳税信用等级、企业信用承诺书签订及公示情况等,切实发挥信用激励与约束效能。 三是场景“具象化”。助力信用评价“变现”,让守法诚信成为文旅消费的“硬通货”,全市共有19家景区(景点)提供信用惠民服务,形成守法守信“有感”良性循环。 下一步,将持续深耕行政执法领域“信用+”工程,创新运用信用手段,优化文旅营商环境和市场秩序,为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多更大诚信动能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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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丽水:信用分级导入 评价多元应用 以信用奖惩赋能文旅执法提质增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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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前,文化市场呈现业态交织融合、监管场景多元、主体数量增大的复杂态势。面对“大文化、大市场”的执法格局,以及传统“人海战术”式监管难以为继的现实挑战,丽水市文广旅体局运用系统思维,将信用建设全面融入行政指导、行政检查、行政处罚、行政服务全过程,着力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全周期行业监管体系。 一、信用领航,“柔性执法”更显温度 一是入企服务,指导前置。坚持预防为先,将信用指导、政策宣传、合规指引融入行政执法前端,靠前一步组织“开业第一课”。如2025年市区某游泳场馆正式营业前,主动联合卫健委开展跨部门入企指导,帮助企业完善管理制度,指导企业信用建设,协助排查风险隐患,有效提升企业“知信、守信、用信、增信”意识。 二是承诺先行,事前预防。落实“承诺、示诺、践诺”机制,督促市场主体自觉守诺。如在“全国群众身边具体实事”整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、强制消费等问题集中行动中,组织丽水市旅行社协会、丽水市导游协会制作行业自律倡议书;指导旅行社签订《企业信用承诺书》,面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,形成行业(企业)信用“软约束”。 三是包容审慎,合力助企。立足企业视角,携手呵护企业信用。秉持“首违不罚、轻微免罚”原则,对符合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有关条件,情节轻微且能及时纠正、未造成危害后果的行为,落实批评教育、指导约谈,既维护法律权威,又保障企业信用等级。对部分可能面临列入严重失信主体的行为,视情二次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,充分告知信用影响,切实维护企业利益。 二、信用筑基,“靶向执法”更有力度 一是分级分类检查。对全市1500余家文化市场主体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管理,依据信用等级确定执法检查频次。落实《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管理规定》《浙江省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(试行)》《浙江省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(游泳)场所信用监管管理办法》,对信用优、风险低的企业减少检查,对信用差、风险高的企业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,实现信用分级与执法监管有效联动。 二是明确重点检查。依托企业信用档案,动态识别高风险领域及重点监管对象,实现执法精准定位,提高行政执法靶向性。如针对盗版侵权、低俗内容传播、无证经营等失信高频领域加大市场整治力度,切实提高执法质效。截至9月底,全市文化市场行政处罚立案60件,罚款24家次,罚没90余万元,停业整顿1家次,吊销许可证1家次,有力维护文旅市场秩序。 三是严格规范检查。坚持“非必要不检查、无计划不检查、检查应联尽联”,既避免过多重复扰企,又保障必要必需监管。全面推行“扫码检查、无码拒检”机制,企业通过扫码即核验任务合法性、执法人员资质及检查依据,并对检查过程进行评价,实现执法检查全程可溯、阳光透明。今年以来,全市文旅系统涉企检查535家次,涉企“综合查一次”实施率88.65%,执法亮码率达99.8%,执法满意度明显提升。 三、信用建模,“执法惩戒”更具深度 一是管理“闭环化”。对实施行政处罚的市场主体,落实行政处罚决定书、合规指导建议书、信用修复告知书“三书同达”机制,同步开展助企信用修复服务活动,引导“被动接受处罚”转向“主动修复信用”;对行业失信主体,借力信用平台数据共享,认真组织市场失信主体认定,动态更新企业信用档案;对执法惩戒终止、信用指标达标的市场主体,依法重构信用等级,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。 二是应用“多元化”。推动信用评价结果在行政许可、招标投标、评优评先、资质评定、财政补贴资金安排与拨付等工作中深度应用,如《丽水市区民办博物馆补助实施细则》规定,兑现补助资金前,须对民办博物馆近两年的信用状况进行审核;旅行社申报地接业务奖励需提前查核企业纳税信用等级、企业信用承诺书签订及公示情况等,切实发挥信用激励与约束效能。 三是场景“具象化”。助力信用评价“变现”,让守法诚信成为文旅消费的“硬通货”,全市共有19家景区(景点)提供信用惠民服务,形成守法守信“有感”良性循环。 下一步,将持续深耕行政执法领域“信用+”工程,创新运用信用手段,优化文旅营商环境和市场秩序,为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多更大诚信动能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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